瞽叟是瞎眼坏老头?真相:舜创作南风、韶,是因为他出自乐官世家
《吕氏春秋·音初》篇所说的“北音”即“北风”,亦即黄河流域的乐歌。
“乐风”之义,汉人以风化、风教、讽谏等解之, 迷失其本。
2、有虞氏世袭乐职
传说中的有虞氏职司乐舞,始于舜的先祖虞幕。
《国语·鲁语上》云:“幕能帅颛顼者也,有虞氏报焉。”
大约虞幕与颛顼同时,有功于颛顼,故有虞氏给以崇祀(“报”即祭祀之义)。
同书《郑语》云:“虞幕能听协风,以成乐物生者也。”
表明他曾协和风姓部落并典风乐。
朱芳圃先生说:
“幕为虞之祖先,当即句望(亦即东方木神句芒)。…幕之功德,据《郑语》言,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。盖农业社会,风和植物生长有密切关系,而乐舞可以和风,使之应节而至。虞幕有此功德,故其祀典特隆。”
舜之父瞽叟,亦因世袭乐职而得名。
《左传》昭公八年谓 “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”,当是兼指有虞氏不违天命及世嗣其职而言的。
《通志·乐略》云:“古之神瞽,考律均声。”
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篇乃以瞽叟为尧之乐官。
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正义引孔安国曰:“无目曰瞽。舜父有目,不能分别好恶,故时人谓之 瞽。配字曰叟;叟,无目之称也。”
此说未可全据。
清人黄模《国语补韦》云:
“按《周语》:先立春五日,瞽告有协风至。此云能听协风,即无违命之实也。《左传》又云瞽知天道。瞽,史官名,非即无目者。有虞氏世为瞽史,故《尚书·尧典》言舜瞽子,又曰父顽。瞽以举其职,顽以言其性也。”
“瞽”的本义当指鼓大眼 睛,非必无目;“叟”为长老,字又通“瞍”,指有目无瞳子。
古时部族长老观象占风,目力受损,或至多盲,故后世竟以盲人为瞽史。
《周礼·春官·瞽蒙》:
“掌播鼗、柷、敔、埙、箫、管、弦、歌, 讽诵诗,世奠系,鼓琴瑟;掌九德、六诗之歌,以役大师。”
《左传》 襄公十四年曰“瞽为诗”,《国语·周语上》曰“瞍赋、蒙诵”,《大戴礼·保傅》曰“鼓夜诵诗”,皆以乐官兼讽谏。
《尚书·胤征》说日食时“瞽奏鼓,啬夫弛,庶人走”,伪孔传云:“凡日食,天子伐鼓于社,责上公。瞽,乐官,乐官进鼓则伐之。”
孔颖达疏又云:
“瞽为乐官。乐官用无目之人,以其无目,于音声为审也。”
“瞽叟”本为乐巫的优选者,及其流落民间,也就有了“负鼓盲翁正作场”的古老风俗文化景观。
3、舜歌《南风》
《尚书大传》称舜即位之年,“巡狩四岳八伯, 坛四奥,沈四海,封十有二山,兆十有二州”,因命“乐正定乐名”,遂有“六律五声八音七始”。
这说得太完备了,但“英雄时代”末段祭祀乐舞趋向规整化,传说以舜乐总其成,亦大致不离 谱。
舜创乐舞,传说多委之于他的子孙。《山海经·海内经》云:“帝俊生晏龙,晏龙始为琴瑟。”
又云“帝俊有子八人,是始为歌舞”。
这“八人”大概也就是《山海经》所见帝俊子孙建立的司幽、黑齿、中容、白民、蒍、三身、季厘、西周八国。
《大荒南经》另有帝舜后裔居处的载民之国:
“帝舜生无淫,(无淫)降载处,是谓巫载民。巫载民盼姓,食谷。不绩不经服也,不稼不穑食也。爰有歌舞之鸟,鸾鸟自歌,凤鸟自舞;爱有百兽,相群爱 处,百毅所聚。”
名“载民”而冠以“巫”字,载者寿考,巫者舞也, 以其民善歌舞,遂与群鸟及百兽(鸟兽图腾族)同欢,俨然一幅古朴康乐的美景图。
《礼记·乐记》载舜好音乐,“作五弦之琴,以歌《南风》”。
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亦云:“舜为天子,弹五弦之琴,歌《南风》之诗而天下治。”
《尸子》更演绎说:“帝舜弹五弦之琴,以歌《南风》。其诗曰:‘南风之熏兮,可以解吾民之愠兮;南风之时兮, 可以阜吾民之财兮。’”
此乃效《楚辞》的风格 而补其诗。
然《礼记》郑注已谓“其辞未闻”,前此何得而有!其必出于魏晋以后人伪作无疑。自先秦以迄今,历世都指“南风”为南方乐歌。
《左传》襄公十八年载师旷语:
“吾骤歌北风,又歌南风。南风不竞,多死声,楚必无功。”
已以“北风”与“南风”对举,且以喻晋、楚之功。
近世章太炎先生在《诂经剖记·舜歌南风解》篇中也说:
“舜南巡苍梧,地本属楚,以歌南风,盖即在南巡时。厥后楚之《九歌》、《九章》,当即南风遗音,故有《湘君》、 《湘夫人》等篇,既用舜律,而又咏舜事也。且夷乐亦唯南音最 合。”
既往解《诗》者释十五国风之“二南”,亦大都指“南”为江汉歌诗,且几成定论。
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陶尊符号中,被释为“南”字的一例,学者或指为社祭坛台之形的摹画,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见解。
联系文献史料钩沉发覆,我们以为“南”为乐名正起于社祭,它和“风”的称呼一样,本为一切乐调的总称,“风”、“南”古音同属侵部,二者异名而同实。
从《诗经》来看,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称民间乐歌为“风”,周人祖居之地则称“南”,二者实际仅出于方言上的差异,并未有实质上的不同。
“南风”本指黄河流域的音乐,决非是指什么“南夷之乐”。不过南国楚文化曾深受东夷文化影响, 直到战国《楚辞》中仍保留着一些舜乐的成分,如《大招》、《九歌》之名就显然是由《大韶》、《九韶》继承而来的,《九歌》的内容也多与虞舜文化有关系。
4、乐正夔与巫
协助舜发展传统乐舞并创制大乐的首席功臣是乐正夔。
《吕乐春秋·察传》篇托孔子的话说:
“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,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莱之中而进之,舜以为乐正。 夔于是正六律,和五声,以通八风,而天下大服。”
《说苑·君道》 和《帝王世纪》都说“夔为乐正”,这是可以相信的;至于所谓“举于草莱之中”,此人必是帝喾嫡系后裔无疑。
《尚书·舜典》以夔、龙并举,本为一职而离异为二,一典乐舞,一为“纳言”。
此盖出于神话之分化,非是信史。神话中的夔是一种“独脚兽”,大约起于夔氏族的图腾崇拜,原与龙并无关系。
《山海经·大荒东经》云:
“东北[隅]中有流波山,入海七千里。其上有兽,状如牛,苍身而无角,一足,出入水则必风雨。 其光如日月,其声如雷,其名曰夔。黄帝得之,以其皮为鼓,橛以雷兽之骨,声闻五百里,以威天下。”
其后则夔的形象发生变化,渐生出“如龙足”、“如龙有角”等传说,在“一足”的固化特征上又添加了龙的特征(因图腾变化所致);进而由夔而龙,分化为二,复进一步以二名连称,便生出了“夔龙”之名。
商周青铜器上的夔纹形象仍大致是近似龙的动物,或一足而尾上卷如钩,或独角而身弯尾 曲。
《山海经·海内经》所说始造琴瑟的“晏龙”,与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篇所记为颛项乐官的“飞龙”和乐倡“鱓”,显然都是由“夔龙”化出的形象。
“晏龙”乃由“龙”添加燕图腾族的姓氏 (太昊偃姓)而得名,“飞龙”在神话中有时也被用作“飞廉” (燕、凤)的别名,或又画作“凤头龙尾”的形象。
“鱓”是古代的一种鳄鱼,其皮可以蒙鼓, 是致神话辗转相传为黄帝径以“夔牛”之皮为鼓。
其实,甲骨文中的“夔”字原非“独脚兽”的写生形象,而只是模仿此种图腾兽的舞蹈演员或教官的形象。
刘志琴先生以为其字“象人头插羽毛,手拿牛尾巴,独脚跳跃的模样,大约是示范性的动作”。
吴泽先生释《小臣艅尊》铭文中的“夔”字,也 认为“象一个人头上戴着角,手中执着牛尾而舞的样子”。
这大概也就是葛天氏“操牛尾,投足以歌”的传说本源,也是夔渐化为“夔牛”形象的本源。
夔的真实身份本是大巫,亦即出类拔萃的舞蹈专家。
《说文》:“巫,祝也。女能事无形,以舞降神者。象人两袖舞形。与工同意。”
《尚书·伊训》:“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。”伪孔传:“事鬼神曰巫。”孔颖达疏:“巫以歌舞事神,故歌舞为巫觋之风俗也。”
照近世学者所考:
“巫、舞二字形似、义近而音通,起初可能同源乃至同字。章太炎先生说, 巫‘孳乳为舞,乐也,用足相背,古文作咫,则所谓“值其鹭羽者,真巫者也’。”
5、乐正夔与舜
古时巫风即舞风,舞为巫之特长;而夔的尤为独特之处,在于他能够跳一般巫者所不能跳的独脚舞,故能成为“示范性”的大师和乐正。
此当即“夔足”的传说之本原。
《吕氏春秋·察传》篇不相信这一传说,于是辨正说:
“重黎又欲益求人,舜曰:‘夫乐,天地之精也,得失之节也,故惟圣人为能。和,乐之本也,夔能和之,以平天下。若夔者,一而足矣。’故曰:夔,一足,非一足也。”
这解释似乎合情合理,然而恰恰失去了传说之本真,反成误说。
顺着这一思路,还可对帝舜(帝俊)之名提出新的解释。
仅就字形、字义的训诂而言,学者所谓“鸟头人形”的“夋”字(丁公陶文的第四字即很像鸟头人起舞之状)以及后起的“舜”字,按实都应是指两足相背、逡巡进退的双脚舞姿,而不能有别的解释。
《说文》:“夋,行夋夋也。”《尔雅·释言》:“逡,退也。”
仍皆存原初巫舞盘桓容与、旅进旅退之意。因为此种舞姿与“夔”字所代表的独脚舞姿两样,所以“夋”、“夔”原非一字,夔与俊若舜亦非一人。
“舜”字,《说文》谓“草也”,实释“蕣”字,显非初义。其字小篆构形与“舞”字初文极相近,当是下部“舛”字象两足相背(脚尖向外乃至双脚成一直线)之形,上部则为舞具之形的讹变而兼为声符。
《礼记·王制》云:“南方曰蛮,雕题交趾。”
郑玄注:“交趾,足相向然。浴则同川,卧则僢。”
“交趾”是两足相向 (脚尖向内),与舞、舜所从之“舛”恰相反,看来“交趾”之名亦起于原始的巫舞。
其俗虽同川而浴,卧息时仍以背对着背为习尚, “僢”字当仍是相背之意,而不是解释“交趾”的。
由是论之,舜本亦为大巫兼舞蹈行家,只不过与夔所擅长和精通的不是一种舞。
想来独脚舞的训练更其难能,因此“夔这个人擅长音乐,他通过巫术化的乐声达到‘神人以和’、‘祖考来格'及‘凤凰来仪’的效果,使部族人惊为神明,真心实意地服从酋长的统治。
这是古代巩固部族联盟的一种具有相当魅力的乐调。所以,夔龙和禹、皋陶、契、后稷、伯夷、垂、彭祖等贤人,‘自尧时皆举’为大臣。…舜所作箫为乐器,而夔作乐则为乐曲、 乐调,两人相辅相成,配合创作,使舜帝时的音乐达到了较高的水平。”
精于乐而形于舞,精于舞而复进于乐。
这样,也就逐渐演化出舜歌“南风”而“天下治”的传说。
6、舜乐与《韶》乐
”帝舜乐舞的盛大场面,极称于《尚书·益稷》,不难想见:
当大舜率领部落酋长们就位后,夔指挥庞大的乐队,演奏起古朴粗放而又经过精心编排、富于变化的乐曲, 于是群神降临,祖宗欣至,众多鸟、兽图腾族的演员们装饰羽皮手执舞具,伴随时而悠扬、时而激越的旋律与时而庄重肃穆、时而高亢嘹亮的歌咏,跄跄起步,渐入佳境,汇成一片各具风姿的图腾舞的海洋,遂与百鸟翔集、走兽结队的大自然融为一体。
当大乐奏至九遍,盛会达到高潮,最高保护神凤图腾的模具被请出,此即所谓“凤皇来仪”。
这是部族的狂欢节,也是战争间隙的联盟大和睦,充溢着早期华夏民族大融合的文化氛围。
奏乐所用的主体乐器是鼗鼓、钟、磬(石)、笙、管、箫、鳙(大钟)、琴瑟、鸣球等:乐之始作乃击柷(形如漆桶)以合乐,乐之将终则刮敔(形如伏虎)以止乐。
“戛击鸣球”,即手抛多个连续升落的空心陶球使碰撞发声,以造成热烈而有节奏的歌舞气氛。原始乐舞至此已发展得相当完备。
舜乐总名《韶》乐,又称《大韶》、《箫韶》、《箾韶》、《九韶》、 《九招》、《大招》等。
完整的《韶》乐共分九段,是谓“九成”。《益稷》孔疏:
“成,谓乐曲成也。郑云:成,犹终也。每一曲终, 必变更奏,故经言九成,传言九奏,《周礼》谓之九变,其实一也。”
与《韶》乐相配的舞蹈亦称《韶》舞,应该也有多种变化。
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篇以《九招》与《六列》、《六英》并列,《九招》 当亦为舞名。
其实不论言“九”言“六”,以舞蹈言之,都是指 《韶》舞的一种基本模式,即九九或六六为行列、排成方阵起舞的模式。《论语》中所见的“八佾”舞亦为此种模式,即八八为行列共六十四人编队起舞。
这是古代最正统的祭祀或庆典用舞, 后来在人数、场合乃至道具的使用上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。
舜乐名“韶”,汉人或以“昭”解之,谓“民乐其昭尧之业也, 故韶”;或以“继”、“绍”解之,谓 “韶之言绍也,言舜能继绍尧之德”。此类训释恐难有凭据。
明方以智《通雅》卷二九曾考证“九韶犹九奏”,“韶”实为“乐之通名”,故三代大乐亦皆可称“韶”。
疑古人所称《韶》乐本指宗庙用乐(“韶”字古读如“庙”),后遂用为庙堂乐舞的总名。
7、《韶》乐的流传
《韶》乐以东夷古乐为主体而综合创立,成为后世王官乐舞的总源头。
它与夏、商、周三代的主体舞乐《大夏》、《大濩》、《大武》并称四代之乐,前后一脉相传承。直到春秋时期,《韶》乐并未衰落,它仍在东夷故地的齐、鲁两国被完整地保存下来。
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札聘鲁,“请观于周乐”,鲁宫廷乐官为他演奏了见于今本《诗经》的所有类型的乐章,并伴之以歌咏;随后又自周而上,为他表演了四代传统乐舞。
最终季札“见舞《韶箾》者”,乃盛称云:
德至矣哉!大矣,如天之无不帱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! 虽甚盛德,其蔑以加于此矣。观止矣!若有他乐,吾不敢请。
可见在舜的时代之后1500余年,鲁国仍大有精通《韶》乐的人在。
齐国的情况也相仿,《论语·述而》篇载:
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。曰:“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!”
《八佾》篇又载“子谓《韶》尽美矣,又尽善也”。
因其时《韶》乐保存于官府,连博学的孔子原也不能尽知,然其赞美之词实比之季札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战国秦汉以降,古宫庭及祭祀乐舞渐至仅存《韶》、《武》二种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